年羹堯如何成為清代軍中第一號“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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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傢吳晗說,“一部二十四史充滿瞭貪污的故事”,貪污現象“無代無之”。的確,打開中國的史書,不絕於書的就是關於貪腐的記載。
軍隊貪腐,是歷史上腐敗的一個方面。相對於其他領域的腐敗來說,軍隊腐敗的手法並不復雜。以清代為例,軍隊中最普遍的腐敗形式有幾種:一是吃空額,就是軍隊中按編制應該有的士兵名額,實際上有一部分有名無人,按名額領取的軍餉部分為軍官貪污。這種現象在清代非常普遍,不僅在各省,就是在京城駐軍中也相當嚴重。1853年,一位高官就向皇帝匯報說,京師“步軍營額設甲兵共二萬一千餘名,風聞現在空額過半”。二是克扣兵餉,即軍官在向士兵發放軍餉、補貼時,不按規定足額發放,而是以各種名義扣減,貪為己有,有些則作為到上級那裡活動的經費。三是在軍隊營房建設、采購軍用物資時,虛報數字,貪污入己。比如,雍正三年,大將軍年羹堯案發(詳見下文),四川提督嶽鐘琪參劾年羹堯在陜西任內奏請在郃陽縣設置軍營,為建辦公場所,拆掉當地的廟宇,將其建築材料用來蓋樓,但財務報銷時卻按采購新材料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