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海瑞多次行賄到底把錢給瞭誰
文章分類:明朝
說清官海瑞也行賄,許多人可能不認同,但歷史的真假是不以大眾意識為轉移的。最為直接的證據,是他在淳安知縣任上,朝覲之年科派二百四十兩銀子作為行賄之用,其中九十兩給瞭府衙及佈按二司。
海瑞(1515-1587),字汝賢,號剛峰,廣東瓊山(今屬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歷任知縣、州判官、尚書丞、右僉都禦史等職。為政清廉,潔身自愛。為人正直剛毅,職位低下時就敢於蔑視權貴,從不諂媚逢迎。一生忠心耿耿,直言敢諫,曾經買好棺材,告別妻子,冒死上疏。海瑞一生清貧,抑制豪強,安撫窮困百姓,打擊奸臣污吏,因而深得民眾愛戴。
但是有史料證據說明海瑞也行過賄,來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說清官海瑞也行賄,許多人可能不認同,但歷史的真假是不以大眾意識為轉移的。最為直接的證據,是他在淳安知縣任上,朝覲之年科派二百四十兩銀子作為行賄之用,其中九十兩給瞭府衙及佈按二司。
另外還有兩處間接證據。一是他對迎送過往官差的註重:“寧可刻民,不可取怒於上;寧可薄下,不可不厚於過往。”“百姓口小,有公議不能自致於上;過客口大, 稍有不如意輒顛倒是非,謗言行焉。”“厚客非出乎己身,取之百姓之身為之也。”如何讓過往官差滿意?海瑞說得比較清楚,花的都是公款(取之百姓之身),除 瞭吃喝之外,行賄是少不瞭的。二是曾感嘆:“朝覲之年,為京官收租之年。”看似說現象,實乃身不由己爾,不行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