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時期黃宗羲為父申冤赴京上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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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字太沖,號南雷,別署梨洲老人、梨洲山人,時人尊稱為梨洲先生。
明萬歷三十八年1610)八月八日,黃宗羲生在浙江餘姚縣通德鄉黃竹浦今餘姚市明偉鄉浦口村)。父尊素1584—1626),字真長,號白安,萬歷四十四年1616)進士,次年,為寧國府推官,走上瞭宦海生涯。
明天啟三年1623),黃宗羲十四歲,在傢鄉通過考試,補為浙江仁和縣今屬杭州市)博士弟子員。黃尊素奉調入京,升任山東監察禦史,黃宗羲即隨父母入京讀書。
當時明朝的政治極端腐敗,朝廷實權掌握在以宦官魏忠賢為首的一夥佞臣手中。他們結黨營私,為所欲為,窮奢極欲地攫取社會財富,又瘋狂迫害正直官員,反對政治上的改革和改良,時人斥之為“閹黨”。黃尊素是站在主張改革朝政的“東林黨”一邊的,是一位深懷憂國憂民之心的剛直人士。天啟五年初,魏忠賢大興冤獄,逮捕東林黨領袖人物楊漣、左光鬥等六人,次年二月,又逮捕應天巡撫周起元、左副都禦史高攀龍以及周順昌、繆昌期、李應昇、周宗建、黃尊素等七名官員。後又指使其爪牙,用極其殘暴的手段將他們害死在公堂或牢獄。黃尊素於天啟六年六月一日被害,年僅四十三歲,時黃宗羲十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