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僧鳩摩羅什因兩次被迫破戒而自責一生,他的老師如何看待此問題
文章分類:東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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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鳩摩羅什傳記,有南朝梁僧祐撰《出三藏記集》卷十四的《鳩摩羅什傳》;梁慧皎撰《高僧傳》卷二的《晉長安鳩摩羅什》和《晉書》卷九十五《藝術傳·鳩摩羅什》,以上三篇對鳩摩羅什的“破戒”事件均有記載,且內容基本相同:
第一次是在西涼,原文摘錄如下:
“光遂破龜茲,殺白)純,立純弟震為主。光既獲什,未測其智量,見年齒尚少,乃凡人戲之,強妻以龜茲王女,什拒而不受,辭甚苦到。光曰:‘道士之操,不逾先父,何可固辭。’乃飲以醇酒,同閉密室。什被逼既至,遂虧其節。 ”
另一次是前秦滅亡後,後秦君主姚興迎羅什入長安,拜為國師。羅什主持龐大譯場,譯出大量佛經,獲得極大成就和聲望。姚興視羅什為奇才“法種”,唯恐斷後,便強迫羅什接受女人,以“傳種接代”。
原文摘錄如下:
什為人神情朗澈,傲岸出群,應機領會,鮮有論匹者。篤性仁厚,泛愛為心,虛己善誘,終日無倦。姚主常謂什曰:大師聰明超悟,天下莫二,若一旦後世,何可使法種無嗣。遂以妓女十人逼令受之。自爾以來,不住僧坊,別立廨舍,供給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