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言論自由咋樣?漢景帝居然還主持過一場辯論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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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希臘羅馬式的元老院或是國民大會,在同一時代的中國是否出現過?而那時的中國皇帝,又是如何傾聽民意的呢?
關於這個話題,司馬先說一點 ,那就是某種程度的言論自由,在漢朝初年還真出現過。
在許多方面,漢朝繼承瞭秦的體制,但另一面,大漢也有與秦的截然不同,譬如在言論這一點上。
言,一旦犯法,等待秦人的便是所謂肉刑:從砍手斬腳一直到凌遲處死。
而漢朝,從劉邦開始就約法三章,到瞭漢文帝時代,更是根據漢初社會的變化,在一些法令上大膽實行“更法”之舉,尤為令人稱道的,是廢除肉刑和廢止“以誹謗、妖言治罪”。
廢除肉刑緣起於“緹縈上書”事件,當時齊國有個淳於意的人犯法被送到長安,準備執行肉刑。淳於意的女兒緹縈給漢文帝上書說:“人的肢體一旦砍下,就不能再接上去。犯瞭罪的人,即使想改過自新,也已經來不及瞭。所以我請求自願當官衙的奴婢,為父親贖罪!”
緹縈的上書觸動瞭漢文帝,他立刻意識到繼續實行秦朝的肉刑,不利於天下的長治久安,於是下決心廢除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