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時期的選秀:不肯應征會被全傢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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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在天寶年間公開派遣宦官強行采擇公卿百官及庶民之傢的美女,納入後宮。甚至下詔,官民之傢如果隱匿其女,不應征選,即處死刑。太常卿盧崇道父子就是因此被杖殺的。
後宮粉黛如雲,為皇帝一人所有,無論大老婆、小老婆,還是沒有老婆名分卻隨時可以被占有、玩弄和拋棄的無數後宮美女,這麼多的後宮女子從何而來?從帝王選取後妃、宮人的途徑上看,有正式的規范化的禮聘和采選,也有非程序化的籍沒、進獻和劫取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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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要說的是采選和采選和禮聘
采選是後宮女子的基本來源,也是通過正當手段的途徑。
在皇宮,采選也稱選秀,主要是從民間選擇容貌美麗、素質上乘的良傢女子入宮。
有專門法令的采選制度是從東漢確立的。《後漢書·皇後紀》:
漢法常因八月筭人,遣中大夫與掖庭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傢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法相者,載還後宮,擇視可否,乃用登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