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黃宗羲「清」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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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芝盈點校)前言
黃宗羲字太沖,號梨洲,公元一六一○年明萬歷三十八年)生,浙江餘姚人。他的父親黃尊素是東林名士,天啟年間,因彈劾宦官魏忠賢而被殺害。崇禎初,宦官集團暫時失勢,其中作惡多端的人將受到制裁。黃宗羲當時十九歲,得到這個消息後,毅然進京,為父訟冤,並且在對簿公堂時,手錐陷害他父親的仇人。清軍南下,黃宗羲回到浙江,召募義兵,組織抗清武裝鬥爭。但不久兵敗,被懸賞緝捕,隻得隱伏山林。直到清政權基本穩定,放松瞭對沿海知名抗清人士的禁令後,才回到傢鄉,著書講學。康熙十七年,清政府詔徵博學鴻儒,未幾,又開設明史館,以此網羅知識分子,黃宗羲屢次被推薦,都以老病辭。公元一六九五年清康熙三十四年)卒,年八十五。
黃宗羲學識淵博,對天文、律歷、象數、史地都有研究。他的《明儒學案》是我國最早的一部學術思想史專著。雖然,《禮記》中的《學記》、《儒行》、《檀弓》,《史記》中的《儒林傳》、《孔子世傢》、《仲尼弟子列傳》,《漢書儒林傳》,《宋史道學傳》,都可以算作學術思想史的嚆矢,其後還有宋朱熹《伊洛淵源錄》,明周汝登《聖學宗傳》、孫奇逢《理學宗傳》,已經有瞭學術思想史的雛型,但是黃宗羲的《明儒學案》,收集資料比較全面,闡述各傢學術觀點比較客觀,分類系統性比較強,編纂的方法也有獨到之處,即使比較晚出的唐鑑《清學案小識》、尹會一《北學編》,也都不能與之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