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逃命三次把自己的兒女踢下車,劉邦能算一個好父親嗎?
文章分類: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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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栗強
都說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為瞭自己的千秋霸業,為瞭自己的江山,有的人居然罔顧親情,在逃命的馬車上數次把自己的親生兒女趕下車,這樣的男人即便成功瞭,也能叫做男人嗎?
熟悉歷史的朋友大概已經猜到筆者說的是誰瞭。沒錯,他就是被譽為草莽英雄的大漢的創建者劉邦。說起劉邦,吹棒者大都說他是“斬白蛇起義”的英雄好漢,但是在劉邦奪取天下的過程中有幾件事做得確實不大“地道”。比如今天咱們要大書特書的“趕兒女下車”。
關於此事,司馬遷在《史記·項羽本紀》裡記載得很詳細——漢王道逢得孝惠、魯元,乃載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孝惠、魯元車下,滕公常下收載之。如是者三。曰:“雖急不可以驅,柰何棄之?”於是遂得脫。
這段話有幾個名字需要給大傢特別解釋一下,“漢王”指的就是劉邦;“孝惠、魯元”指的是劉邦的兒子漢孝惠帝劉盈和魯元公主名不詳);滕公指的是劉邦手下大將夏侯嬰。當時劉邦在彭城被項羽大敗,夏侯嬰駕著馬車載著他拼命跑路,在路上遇到瞭劉盈和魯元公主,於是就帶著他們一塊逃跑。但是劉邦這傢夥害怕多載兩個人會讓馬兒跑得慢,所以就接連三次將自己的兒子和女兒趕下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