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書】劉晏與中唐財政改革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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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天寶危機為序幕,爆發瞭安史之亂。雖然叛亂最終被平定,但全國上下一片凋敝,國力大損,政局也再不像前期一樣清明,唐朝由盛而衰,拉開瞭唐中後期的序幕。在這期間有一位能臣,以個人超群的理財能力成功地恢復瞭唐王朝的“造血功能”,成為中唐後不多的亮點之一。這個人就是劉晏。
劉晏一生經歷瞭唐玄宗、肅宗、代宗、德宗四朝,長期擔任財務要職,管理財政達幾十年,效率高,成績大,被譽為“廣軍國之用,未嘗有搜求苛斂於民”的著名理財傢。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因楊炎誣陷被害,被敕自盡。傢中所抄財物唯書兩車,米麥數石而已。
唐初,實行自由販賣,不收鹽稅。後實行國傢專賣,官府大幅提高鹽價,甚至貪官污吏還抓夫抓差無償運鹽,中飽私囊,人民怨聲載道,恨透食鹽專賣。同時政府鹽務機構龐大,開支驚人。劉晏當時擔任戶部侍郎,在處理鹽政時,主張少用官員,在全國僅設十監。所謂“監”,是用來監管鹽政的機構,在設立時,沒有全面設置,而是將重心設在瞭鹽的主產區。當時每年可得鹽稅100多萬緡,已經相當於100餘州的稅負瞭,而其中兩淮、兩浙所產的鹽,占到瞭全國總產量的十分之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