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貪官李自成是怎樣走向沉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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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省紀委對20名黨員幹部的違紀的問題進行瞭通報。其中,李自成作為典型被批評:
懷化市原副市長李自成在擔任沅陵縣縣長期間,與該縣某鄉鎮團委書記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李自成多次送給其財物價值人民幣90萬元,並提拔該團委書記為沅陵縣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自成還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海運倉內參”ID:hycplb)瞭解到,這位湖南的李自成和歷史上那個著名的起義軍首領李自成一樣,也被同行成為“闖王”,意思是他當官膽子大,為所欲為,號稱“沒有不敢幹的事兒,沒有幹不成的事兒”。
李自成的貪腐行為被紀委註意,還是在2014年11月。當時,多名公職人員實名向湖南省紀委反映李自成插手工程項目、借女兒婚嫁之機斂財等問題。執紀人員迅速出擊,經過縝密初核,李自成的違紀問題逐漸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