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宗為什麼不給父親辦喪事?隻因怕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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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第十二位皇帝,宋孝宗趙昚第三子,母成穆皇後郭氏。
紹興二十年(1150年)賜名趙惇,授右監門衛率府副率,轉榮州刺史。孝宗即位後,拜鎮洮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恭王。乾道七年(1171年)立為皇太子。淳熙十六年(1189年),宋孝宗禪位,趙惇登基為帝,改元紹熙。紹熙五年(1194年)禪位於次子趙擴,成為太上皇,史稱“紹熙內禪”或“光宗內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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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元六年(1200年)九月十七日,因病崩於壽康宮,在位5年,終年54歲,葬會稽永崇陵。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上謚號為循道憲仁明功茂德溫文順武聖哲慈孝皇帝。
老爹死瞭,兒子總得出來辦喪事啊。不要說皇傢瞭,這道理,隨便哪個人都懂。可是,光宗卻無動於衷,任是大臣們怎麼勸,他都漠然不應—李鳳娘本來就恨死瞭與自己作對的公公,她可不樂見前皇帝的“哀榮”,自然阻止光宗前去。宋朝的文弱,在歷史上是有名的,尤其是南宋。其實,文弱不文弱,隻要看看皇帝就行瞭。不說軍國大事,單是後宮,三代皇帝都搞不掂一個女人,結果反是皇帝自己被逼得發神經—指望這樣的皇帝恢復中原,豈非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