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工資白居易用詩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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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詩人白居易,曾把自己一生中做各種官(小到戶曹,大到太子少傅)時不同級別的工資都寫進詩裡拿出來曬,在我國歷史上堪稱是獨一無二的奇特現象。
白居易早年當戶曹時,說自己“俸錢四五萬,月可奉晨昏。”35歲時白居易官至縣尉,在此任中,他寫下瞭一首《觀刈麥》,詩中寫道:“今我何功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對自己不事稼穡而能有三百石的俸祿,很是慚愧。
37歲時,白居易得瞭個左拾遺的職位,工資一下子翻瞭幾番。他在詩中寫道:“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
50多歲時,白居易在杭州做刺史,此時的薪水讓他的生活頗為安逸舒適,留下瞭這樣的詩句:“雲我五十餘,未是苦老人。刺史二千石,亦不為貧賤。”
54歲時,他當上瞭蘇州刺史,任職一年半後,便於次年九月罷官。在《題新館》中他對任蘇州刺史間薪俸這樣記載:“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待遇確實不錯。此後,白居易工資年年看漲,為太子少傅時是“月俸百千官二品”。太和七年,白居易又被授為太子賓客分司,“俸錢七八萬,給受無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