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之印”之所以價值連城,緣於晚清那段淒美的愛情
文章分類:清朝
文|李崇寒
明以前的皇帝印章,很少有能留存下來的。清帝退位後,故宮藏有大部分明清兩朝的帝璽,清代帝後寶璽得以比較完整地保存下來,從典章制度到帝後一言一行,都在那方寸玩物間一一體現。人們往往對乾隆二十五寶目前存世的唯一一套完整的皇帝禦寶)知之甚多,卻忽略瞭紫禁城內使用寶璽的另一群人——深居內宮的後妃們。
依清朝規定,皇帝設皇後一人,居中宮,主內治,皇後以下依次為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貴人和常在、答應無定數,分居十二宮。這些後宮妃嬪,在冊封過程中都要頒給相應的寶印或封冊,作為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征,嬪以下者隻有封冊,無寶印。清廷對這些印章的質地、鈕式、大小、字體有著嚴格的規定,“它們統一由禮部鑄印局鑄造,皇太後金寶,盤龍鈕;皇後金寶,交龍鈕;皇貴妃、貴妃金寶,蹲龍鈕;妃金印,龜鈕。對金印的成色,還規定皇太後、皇後金寶用三等赤金,皇貴妃金寶用六成金,妃金印用五成金。”等級越高者,寶印尺寸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