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訊】范縣楊集法庭重調解五法顯奇效
文章分類:隋朝
你也會想看的:除瞭原配長孫皇後,李世民與妃子們的愛情也如此動人
平安河南網濮陽訊記者張峰利通訊員唐輝吉國民)范縣楊集法庭在民事審判工作中,把調解作為“保障民生,促進和諧”的重要辦案手段,始終堅持“多調少判”,積極探索民事審判工作的新思路,不斷探索總結行之有效的調解方法。將“以判促調法、“真情引導調解法”、“察言觀色調解法”“以執促調法”、“借力打力調解法”在審判各階段靈活應用,有效的化解瞭矛盾糾紛,取得瞭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以判促調法”
用“判決”促調解,即宣判前調解。對多次調解無效、擬判決結案的案件,在判決書簽發後,向當事人宣判前,對案件再做最後一次調解,就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問題,與當事人進行溝通,將法院認定案件的事實和依據,適用的法律及訴訟風險向當事人釋明,聽取當事人的意見,讓當事人在判決結果和和解效果之間權衡利弊,促成雙方調解或一方當事人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