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在馬關挨瞭一子彈 省去賠款一億 為什麼還是除不去他的污名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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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是晚清歷史上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他的事跡可以說是和晚清的大事件緊密相關,小佛隨便列幾件大事,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太平天國運動期間,建淮軍,鎮壓起義;參與洋務運動,首創輪船招商局;參與北洋水師的建立;甲午戰敗後前往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八國聯軍侵華後,李鴻章代表清廷與11國簽訂《辛醜條約》。看著李鴻章參與如此多的大事件,甚至有事還是以他為主,無怪乎梁啟超也會說:李鴻章為“中國近四十年第一流緊要人物”。
甲午戰敗後,李鴻章前往馬關和日本人簽訂《馬關條約》,盡管李鴻章在簽約過程中據理力爭,盡管李鴻章在馬關遭受到日本浪人小山豐太郎的槍擊,並因此使得日本人減少一億的賠款要求。但是仍舊沒有換來理解,名聲依舊很臭。李鴻章其實心裡很清楚,不管他做出怎樣的努力,條約依舊是他簽訂的,首當其沖被責備的人隻能是他,他曾十分清楚的告訴當時的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事後又將群起攻我”語出《中日甲午戰輯》)。果不其然,臉上纏著繃帶回國後,國人都覺得他是可殺的賣國賊:康有為梁啟超借勢進行公車上書;光緒先是假兮兮問他槍傷,而後罵他簽訂《馬關條約》是失民心、傷國體;同僚們說他喪權辱國;民間說他收瞭日本人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