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靈帝賣官明碼標價,要當“三公”,得花1個億
文章分類: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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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首先是導致官員素質下降。官職憑錢獲得,即“唯財是舉”,而不是“唯才是舉”;提“錢”進步的官員,是否有才姑且不論,至少絕非德才兼備。
賣官鬻爵,在中國可謂歷史悠久,最早能追溯到秦代。據《史記 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四年公元前218年),“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這意味著,百姓每繳納千石糧食,可以授予一級爵位,朝廷借賣爵賑災。漢武帝時期,由於對外連年征戰導致國庫空虛,朝廷決定繳納錢糧者可以獲得官爵或贖罪。秦漢以後,如若出現財政危機,一些王朝也會通過賣官鬻爵創收。到清代中晚期,官職買賣漸趨正規化常態化,捐錢買官已成為進入仕途的一大門徑;不過,捐官的級別不得超過四品道臺。
綜觀歷史,最熱衷於賣官鬻爵的皇帝莫過於漢靈帝。光和元年178年),在位10年的漢靈帝依然年輕,正處於人生的黃金時段,如能勵精圖治,或許有所作為。但這一年,這個年輕的皇帝卻將註意力投向賣官,一門心思搞創收。《資治通鑒 漢紀四十九》記載:“是歲,初開西邸賣官,入錢各有差: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以貯之。或詣闕上書占令長,隨縣好醜,豐約有賈。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然後倍輸。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由此可見,漢靈帝一開始就出手不凡,所出售的官職級別之高、涉及范圍之廣,絕對是空前絕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