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偉大的失意者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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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寫小說是不入流的,“小說者流,蓋出於稗官野史,街談巷議。”但小說的元素在人類的洞穴時代已見端倪,形象思維淵遠而流長。《詩經》《史記》不乏場景描繪和心理刻畫。司馬遷也善於虛構細節。小說有民間的沃土,千百年強勁生長,例如書場文化在全國各地的發達。小說的不入流,蓋因官方不屑一顧,盡管官員們私下讀得很起勁。曹雪芹寫小說的風險在於:遭人白眼;不能養傢糊口。他二十歲左右成傢,沒過多久妻子去世,續弦曰芳卿,傢住北京的西山村落,芳卿生一子,小名叫方兒。也許她又生過女兒。傢裡當有其他人,比如芳卿的親人。一傢好幾口,單靠曹雪芹這根頂梁柱。
曹雪芹一度做過宮廷畫師,賣過親手紮的風箏,擺過泥人攤,制作漆器、石器、玉器是一把好手,幹木匠活很是利索——這個多才多藝的男人掙錢養傢並不難。
他謀生的手段非常多。可是他居然寫起瞭小說。
曹雪芹在書寫中成為曹雪芹,換言之,他的精神偉力在方塊字搭建的殿堂中茁壯成長。“語言是存在的傢。”語言的抽象功能,乃是人之為人的決定性標志。美好的女性受壓迫,群芳散盡,越是自尊自主自強,她們越是悲涼無助,男權社會霸氣橫流濁浪滔天……曹雪芹一頭紮進去,重現瞭時光,重構瞭時光。重構意味著超越。深諳此道的普魯斯特說:“唯有失而復得的樂園才是真實的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