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率眾吃掉福王朱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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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福王府邸裡,人聲鼎沸,烈焰騰騰。王府中堂廣場上,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撒滿薑、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熊熊烈焰中,最駭人心目的是,巨鍋之中,除七、八隻剝皮去角的梅花鹿外,還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裡面,他盲人遊泳一樣瞎撲騰著,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淒慘。其間,這個連陰毛都被剃光的“豬油糕”樣的大胖人剛剛抓住一隻浮起的梅花鹿屍體喘息,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已經微微燒開的熱水中“遊泳”。 鍋中的巨胖,不是什麼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絕世武功”,此人乃明朝當今皇上崇禎皇帝的親叔父、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大鍋周圍興高采烈圍觀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農民軍。 他們正在欣賞的“活物”,正是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祿鹿)宴”中的“福”菜。 一個時辰過後,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隻梅花鹿已經被幾千兵士吃入腹內,成為大傢的美味晚餐。 河南本來是富有之鄉,但連年災害,加之明廷七藩封於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貧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為盜”。李自成進入河南之始,手下僅有一千左右兵士,勢單力薄,幾個月便發展到數萬人,農民軍一舉攻克宜陽、永寧、偃師、靈寶、寶豐等地,殺明朝宗室萬安王以及各縣官員數百人。也恰在此時,宋獻策和朱金星這兩個“知識分子”加入瞭李自成農民軍。朱金星是犯法被貶戍的“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