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周一身文武藝:賣瞭一個好價錢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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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周一身文武藝,賣瞭一個好價錢。馬周寫過一篇文章,字數不多,內涵卻富,20來條經國策。馬周若是以賣字計價,算一字十元沖天價吧,千字不過萬把塊;顯然,馬周不是以字數算稿費的,他一篇策論,讓唐太宗看上,四顧茅廬,解決編制,安排就業,“詔直門下省”,進瞭好單位;一年試用期剛滿,火線升官,“拜監察禦史”,享受省部級實職待遇,“奉使稱職”。這真叫賣才,不叫賣字焉。得其值哉,得其值哉。才,應是這個價。
馬周開始身價甚低,貧下中農出身,小小年紀,成瞭孤兒,茅屋常為秋風所破,飯鍋常為老鼠壘窩,“少孤,傢窶狹”,他知道自己難得長膘,不能單以肉價賣錢,賣苦力,啥朝代都賣不起價。馬周懂得,高價人生,都是賣一身藝,不賣一身肉。故而,他讀書是舍得吃苦的,“嗜學,善《詩》、《春秋》。”金器不交換,隻是以一坨石存在;才氣不交換,也多半隻以一身肉存在。馬周文武藝學到瞭手,兜藏心腹間,望朝廷而來,去與官傢做生意。
老實說,先前賣才,並不順利,連賣瞭幾傢,都是薄價,賣給鄉鎮,“鄉人以無細謹,薄之。”賣給縣衙州府,“武德中,補州助教,不治事。刺史達奚恕數咎讓。”市長多次給他處分,辭退瞭他;馬周當瞭盲流,北漂京都,住在一傢客店裡,店老板也是輕慢的,馬周住宿費都交不起,哪個老板看得起?那天馬周喝悶酒,一個人喝,不是以杯計,而是以鬥量,把大傢嚇瞭一跳,“逆旅主人不之顧,周命酒一鬥八升,悠然獨酌,眾異之。”驚呼奇才。如此海量,往政府外事辦、招商局之類陪酒的部門去,那不是把絕角?名聲傳唱出去瞭,就有一位名叫常何者,把馬周招聘瞭,安排在辦公室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