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的讓與不讓
文章分類: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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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永炎
《三字經》介紹中國古代許多歷史人物,其中大傢耳熟能詳的當是“融四歲,能讓梨”這個故事瞭。故事的主人公孔融和哥哥們分梨時特意選小的那個。客人好奇問何故?他回答說“小兒,法當取小者。”這個“法當”的“法”不是講的今天的法規,而是指長幼尊卑的秩序,這符合儒傢註重親情,提倡謙讓的教導。
孔融讓梨的故事,到底是不是代表著一種可取的美德,今天引起瞭國人的反思。有一種提法是,即使這種讓法是出於一個兒童自主的選擇,這也不過是社會教育讓他放棄眼前的小利益以獲取人們的好感,日後有更大的作為。不過他這麼做是陷其哥哥們於不利、不義,這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一些精明的孩子,為瞭討人喜歡,什麼事情都能做出來,反不如一些直性子可靠。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如果從被讓者的角度看,人餓急瞭,按照美國行為科學專傢、心理學傢馬斯洛的需求五層次的最基本層面則會發揮作用,有話說,一碗紅豆湯連長子權也可以出賣。因此,他們說,孔融讓梨是不是自古以來傳之久遠的一種中國式虛偽。具有這種觀點的人認為,人的本性有自私的一面。如果在一個集體中出現分裂這種情況,不如大傢都做小人,先“自私”一點,各自陳述自己的真正所需。能不能做到這樣,要看我們能不能開誠佈公,能不能接納適度的沖突。罵一罵讓梨的道德虛偽容易,建立起積極應對沖突的文化,才是問題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