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有何斂財手段, 到底貪污瞭多少錢?
文章分類:清朝
文|陳事美
李鴻章一直備受爭議,他的一生至少有兩大污點。一個是對外求和,人們認為他是典型的賣國賊。一個是大肆貪污斂財。對外求和或許有迫不得已的原因,但貪財的事情就實在找不到任何借口。有人做詩諷刺李鴻章,“宰相合肥天下瘦”,正是對李鴻章瘋狂斂財的有力嘲諷。那麼,李鴻章到底貪瞭多少錢呢?
最常見的說法是,容閎曾對李鴻章有一個具體的估算,那就是“絕命時有私產四千萬兩以遺子孫”。李鴻章臨死時給子孫留下四千萬。四千萬什麼概念?如果以當時每兩銀子折合人民幣250元計算,這四千萬就是100個億。據《李鴻章傳》一書記載,李鴻章的主要收入來源為辦洋務所得,包括在招商局、電報局、開平煤礦、通商銀行等企業均有李鴻章的股份。同時,在上海、南京等城市,李鴻章還有當鋪、銀號等買賣。
但據梁啟超估算,李鴻章傢資千萬,弟兄子侄私財又千萬餘元。也就是說,李鴻章自己並沒有四千萬,即使加上傢族的財富,也頂多有兩千萬。所以,對於外面的諸多傳言,梁啟超是不相信的。
除瞭企業股份,自傢買賣,最重要的是,李鴻章還有自己的“白手套”,那就是盛宣懷。盛宣懷深受李鴻章的賞識,工作上就是李的左右手,私下就是李的幹兒子。盛宣懷抱李鴻章大腿,李鴻章把盛宣懷當馬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