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論|兩晉——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
文章分類:東晉
《筆勢論十二章》原題為《筆陣圖十二章》、王羲之撰。被認為是王羲之對寫字技法的揭秘的書論名篇,其從用筆而方,論及藏鋒、側筆、結筆、翻筆、起筆、打筆等方法和筆勢;從結體而言,合體字,則有“並不宜闊,重不宜長,單不宜小,復不宜大,密勝乎疏,短勝乎長”;若大小,則“大字促之貴小,小字寬之貴大,自然寬狹得所,不失其宜”;從佈白而言,則論“分間佈白,遠近宜均,上下得所,自然平穩。當須遞相掩蓋”等等。和此前的傳世書學理論比較,顯然王羲之書論中的技法內容更為廣泛而系統,是書法人練習書法的最好技法指導理論。
《筆勢論十二章》原文:
告汝子敬:吾察汝書性過人,仍未閑規矩。父不親教,自古有之。今述《筆勢論》一篇,一篇,開汝之悟。
凡斯字勢,猶有十二章,章有指歸,定其模楷,詳其舛謬,撮其要實,錄此便宜。或變體處多,罕臻其本;轉筆處眾,莫識其源。懸針垂露之蹤,難為體制;揚波騰氣之勢,足可迷人。故辨其所所由,堪愈膏肓之疾。今書《樂毅論》一本及《筆勢論》一篇,貽爾藏之,勿播於外,緘之秘之,不可示知諸友。窮研篆籀,功省而易成,纂集精專,形彰而勢顯。存意學者,兩月可見其功;無靈性者,百日亦知其本。此之筆論,可謂傢寶傢珍,學而秘之,世有名譽。筆削久矣,罕有奇者,始克有成,研精覃思,考諸規矩,存其要略,以為斯論。初成之時,同學張伯英欲求見之,吾詐雲失矣,蓋自秘之甚,不茍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