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殺上官儀的真正原因:絕非怕老婆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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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高成 時拾史事
李治與武則天的離婚案,已經沸沸揚揚傳瞭一千多年。在《新唐書》與《資治通鑒》中,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發生時間:麟德元年664年)
涉案人員:李治、武則天、郭行真、王伏勝、上官儀
案件起因:十幾年前,武皇後剛剛從感業寺回宮,那時立足未穩、溫柔體貼,處處討皇帝歡心,李治特別滿意,於是力排眾議,立她為皇後。可隨著時間的推移,皇後喜歡攬權的本性暴露瞭,“得志,專作威福,上欲有所為,動為後所制,上不勝其忿。”皇帝辦點事情,處處被皇後掣肘,已經忍無可忍。好不容易把舅舅長孫無忌給整死瞭,結果又冒出個專橫的皇後,因此頗為不爽、懷恨在心。突然,太監王伏勝舉報武則天跟道士郭行真厭勝,行詛咒之術。聽聞此言,李治徹底忍不住瞭,決定動手收拾武則天。
案件經過:因為皇後是一國之母,廢立之事關系重大。李治便找來瞭宰相上官儀,想聽聽他的意見。上官儀得知皇帝的悲慘遭遇後,果斷勸其廢後,是男人就不要慫:“皇後專恣,海內所不與,請廢之”。皇後擅權,全國人民早就看不慣瞭,請皇上廢瞭她,李治正在氣頭上,頗以為然。聽說皇後有危險,收過武則天好處的宮女太監立馬向皇後報告。武則天聞訊,立馬跑到李治跟前理論。由於被老婆抓瞭現行,李治“羞縮不忍”,放棄瞭離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