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關羽殺瞭張飛全傢是一種怎樣的殘忍?
文章分類:蜀漢
看王學泰先生的《遊民文化與中國社會》。書中他舉瞭一個例子:
1960年出土一個唱本,其中《花關索出生傳》一開篇寫劉備、關羽、張飛三人一見如故,合約著要幹一番大事業。但是劉備對關、張二人說:“我獨自一人,你二人有老小掛心,恐有回心。”關公道:“我壞瞭老小,共哥哥同去。”張飛道:“你怎下得手殺自傢老小?哥哥殺瞭我傢老小,我殺瞭哥哥底老小。”於是二人相互殺光瞭對方傢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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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聽到這個故事,覺得齒冷。置之死地而後生,原來還可以這麼幹。但願這隻是個故事。可是作者在註解裡繼續舉例,歷史上也是有人“互殺妻子以為變”的。隻要老子能成就大事業,老婆兒子都可以犧牲掉,必要時候還不妨自己下手。王學泰分析說:這種把傢庭看作幹“大事業”的累贅,必須清除幹凈的想法,隻能是反映瞭沉淪在社會底層的遊民為改變自己的命運,鋌而走險之前的獨特的心態。
要幹“大事業”就不能有“掛心”。現實的“掛心”未必是傢裡的老小,可以是社會正義、職業道德。很多人為“改變自己的命運”,不惜“殺光”瞭自己的良知,然後可以不受良心譴責地胡編亂造、“語不驚人死不休”。這是比“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更為可怕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