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文之“銘”,屏書劉禹錫的《陋室銘》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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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說文解字:記也,從金名聲。
從字的組成看,清楚地說明這是個形聲字,記也,金為其義,即以金為記,也就是就最初的銘,是用刀、斧、鑿雕刻下的,刻在木質、石頭、乃至金屬上,這樣銘記的目的就是為瞭保存長久,亦即希望人們不要忘記,如我們說的銘刻在心,就是從此而來。
而這些雕刻的文章便稱為銘文。
還有一種銘,也是離不開金的,就是用火將文字或符號鑄在金屬上的,記的多是重要的和重大的事情,如各種鼎上的銘文便是如此。
因此作為一種文體,銘文就是指上面的這些文字。它的內容一是國傢大事,大的自然現象和其他需要記載和警示世人的事件的記載,如很多鼎上的銘文。二是紀念某重要的人物,比如墓志銘。後來,人們在日常的生活中覺得有重要的事情需要記下來,便寫下放在醒目處,便為座右銘。
座右銘其實就是因為其放在座位上的右邊得來的,關於它的來歷,有不同傳說,本人認為《文選. 崔瑗》呂延濟的題註比較靠譜,說的是東漢人崔瑗,“瑗兄璋為人所殺,瑗遂手刃其仇,亡命,蒙赦而出,作此銘以自戒,嘗置座右,故曰座右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