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易安詞中的“梅花”和“桂子”
文章分類:南宋
李清照易安詞中的“梅花”和“桂子”
李清照1081—1155?)號易安居士,濟南今屬山東)人。父李格非,為元祐後四學士之一,夫趙明誠為金石考據傢。崇寧元年1102),徽宗以紹述神宗為名,任蔡京、趙挺之為左右相,立元祐黨人碑,以司馬光等百二十人為“奸黨”,其父列名黨籍,清照以詩上挺之。崇寧二年1103),明誠出仕,矢志撰述以訪求、著錄古代金石文字為職志的《金石錄》一書。大觀元年1107),蔡京復相,挺之卒。蔡京以挺之為元祐大臣所薦,為庇元祐“奸黨”,追奪所贈官。明誠、清照夫婦因此屏居青州今山東益都)鄉裡十年。宣和二年1120)蔡京致仕後,明誠起知萊州今山東掖縣),此後又自萊移淄。靖康之難後。明誠奔母喪南下,知江寧府,清照載書至建康。建炎三年,趙明誠卒。離京自建康出走浙中,清照隨亦入浙,經臺、嵊、黃巖,從禦舟海道至溫州,復至越州,衢州,於紹興二年1132)赴杭州。紹興四年,作《金石錄後序》。紹興中,以《金石錄》表上於朝。卒年約七十馀。善屬文,於詩尤工。《宋史。藝文志》著錄《易安居士文集》七卷,俱不傳。清照創詞“別是一傢”之說,其詞創為“易安體”,為宋詞一傢。詞集名《漱玉集》,今本皆為後人所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