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傢鐘繇辯理刑獄輕刑生民
文章分類:曹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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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繇畫像資料圖)
鐘繇以其書法傢的名號著稱於世,他的書法藝術在中國書法史上影響很大,歷來都認為他是中國書史之祖。他在書法史上首定楷書,又與東晉書聖王羲之被人並稱為“鐘王”,對於漢字書法的創立、發展、流變都有重要作用。然而,其同時又是一位政治傢,在從政、法治思想方面,也有值得書寫以及汲取的一面。
鐘繇公元151年至公元230年)字元常,是潁川長社(今河南長葛縣)人。少年時鐘繇就穎悟好學,深得他的叔父鐘瑜的器重,鐘瑜便供給他生活費,使他能夠專心學習,同時還帶他到洛陽等地遊歷。
鐘繇成年以後,被舉薦為孝廉,又授予他做尚書郎、陽陵令。任陽陵令時,他偵破和審理瞭一起有名的耕牛陷井案。一個村民朱某因為報復兩個村民,把村民疾某傢的頭巾盜走蒙在另一戶村民鐵某傢的耕牛頭上,然後把這頭耕牛引進瞭深井淹死。鐘繇經過明察暗訪,細致調查,終於查明案情,偵破案件,在當時頗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