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白居易,竟有這些不為人知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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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著名的現實主義偉大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原為龜茲人,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市),後遷居下邽(今陜西渭南市),出生於河南新鄭縣。他的父親曾任襄州別駕,早逝。白居易幼年聰敏過人,五、六歲開始學詩。他10歲時,又逢河北、淮南的幾個節度使發動叛亂,戰火驟起。他的父親為瞭保護兒子的安全,將他送到今浙江去避難,他便隨母離開傢鄉,飄泊江南。
唐德宗貞元三年(787),16歲的白居易從江南來到京城長安。他寫瞭《賦得古原草送別》一詩,送給名詩人顧況去看。其中“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名句,令顧況嘆服,於是,顧況到處贊揚白居易的詩才,白居易也因此而初露鋒芒。他在長安住瞭三年,因無事可幹,於貞元六年(790)返回徐州符離(今安徽宿縣)居住。貞元十五年(799),白居易參加鄉試中選,來到長安準備參加進士考試。十六年(800),他考中進士,十八年(802)冬,他參加吏部會試,中“拔萃”科,任秘書省校書郎。這年,白居易將傢由徐州遷到長安城的常樂裡居住。憲宗元和元年(806)四月,他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的科考,列第四名,被調任周至縣尉。在這裡,他寫下瞭長篇敘事詩《長恨歌》,一直傳誦至今。二年(807),他又通過瞭殿試,被授翰林學士。三年,擔任右拾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