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唐肅宗李亨為什麼要害死自己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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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肅宗李亨原名李璵,是唐玄宗第三子,唐朝的第七位皇帝,在位時間為756年—762年。下面就來看下李享簡介,瞭解下這個對平安史之亂至關重要卻又隻是歷史上匆匆過客的唐朝皇帝。
李亨像
李亨的生母楊氏是李隆基的姬妾,皇宮之中姬妾的地位是遠遠比不上太子妃王氏的,而當時王氏沒有生育,這使得楊氏不敢獨自享受為人母的快樂,所以李亨出生後便把他送到王氏處,王氏對他疼愛有加,待如己出。公元738年太子李瑛被廢,李亨被立為太子。公元746年,對於李亨來說是多災多難的一年,這一年小心謹慎的李亨終究未躲過宮廷激烈的政治鬥爭,並身陷其中,自身經歷“韋堅、杜有鄰”兩次大案,為自我保全先後與韋氏、杜良娣離婚,結果韋氏不得不削發為尼;杜良娣被遷出東宮,廢為庶人,杜氏全傢也因此遭遇淒慘的境遇。這令他的身心都蒙上瞭巨大的創傷,精神遭受很大的刺激。公元756年,李亨在靈武即位,並先後於公元757年6月、10月收復長安、洛陽兩地。李亨命郭子儀與李光弼等人平定安史之亂,這一舉使得唐朝危而復興。公元762年,他在一次宮廷政變中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