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王為何能混的如此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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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22年黃初三年),曹魏將要選定皇後之位,曹丕欲立郭女王。初曹丕稱帝時,曾封東漢大族李氏、陰氏之女為貴人其並愛幸,中郎棧潛上疏諫言不可將妾立為正妻,而應選擇那些世代大族之傢的女子。但曹丕仍舊選擇立郭女王為皇後。
郭女王被立為皇後以後,雖然備受曹丕寵愛,但卻更加謙恭。對婆母卞太後關懷得無微不至,孝名遠揚。常仰慕漢明德馬皇後的為人,並且遏制自己傢族在朝政的勢力,不讓其滋長蔓延。
曹丕的後宮各位嬪妃貴人有時有瞭過失,郭皇後常常彌補,掩飾她們的過失,她總是向曹丕講事情的始末詳情,曹丕倘若有所遷怒,至為之頓首請罪,因此六宮沒有怨言。
郭女王生性節儉,不事享樂,而且嚴格約束娘傢人。她的親兄弟都在戰亂中喪生,她便將自己的從兄郭表改立為父親的繼子,郭表被起用為為奉車都尉。
郭女王外傢的姻親劉斐要與別國人定婚,郭後聽說這件事,就敕令親戚們說:“嫁娶之事,應該安守本分,隻要門戶匹配的鄉裡好人傢就可以,不能趨炎附勢,與高官貴族攀龍附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