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作霖十條傢規, 第一條最狠, 愛妾觸犯後被迫當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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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霖一生黑白兩道通吃,唯獨不與日本人合作,民族氣節固然令人敬佩,但也可以看出,他在骨子裡還是一個傳統官僚。沒有袁世凱那樣登基稱帝的雄心壯志,偏安一隅當個土皇帝其實也不錯,搞不瞭復雜繁冗的宮廷規矩,但他還是制定瞭十條傢規來約束自己的妻妾與子女。
張作霖和姨太太
張作霖很寵愛他的一個夫人,名叫戴憲玉,還把她的弟弟安排在帥府當警衛,這個小舅子有點年少無知,有一天不知吃錯瞭什麼藥,拿著槍把整條路的路燈都給打爆瞭。隨後就有人來向張作霖告狀,張作霖一聽氣壞瞭,叫來警衛隊長,讓他把這個小舅子給斃瞭。警衛隊長知道那小子是戴憲玉的弟弟,以為張作霖在說氣話,再說損壞公務最多也就是賠點錢的事兒,到不瞭以死謝罪的程度,於是隻是把那個小舅子關瞭禁閉,又把這事兒告訴瞭戴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