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的辯論與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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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讀多瞭,自然會產生疑惑的,讀莊子也不例外。
我們熟悉的一篇,莊子和惠施在濠水的橋上遊玩,莊子說:“魚兒在水裡遊,好happy丫!”,惠施找茬:“你丫憑什麼說你知道魚就happy?”莊子說:“你又不是我,你咋知道我不知道魚happy?”惠施以同樣的邏輯反駁:“我不是你,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什麼感覺,那麼你不是魚,你也不知道魚是什麼感覺?”如果扯淡扯到這裡,那麼惠施基本贏瞭,but,一個死窮嘴巴還無比堅硬的莊子發揮瞭詭辯的能力:“我們把問題回到最初的那個問題,你問我‘你怎麼知道魚是happy的’,既然你這麼問,就意味著你認為我知道魚是happy的。我來告訴你吧,我是站在這橋上知道魚happy的。”《莊子.外篇.秋水》)
懂邏輯的人都知道,人傢惠施問的是how,莊子的回答是where,這根本就是不在一個問題上進行辯論,找瞭個臺階下瞭而已。惠施是聰明的,用你的矛攻擊你的盾,莊子瞬間就現瞭原型。實際上,我們在日常的辯論裡會發現,經常性的辯論對象跟你不在一個平臺上對話。前段時間我轉瞭篇文章,大意是說:“規則的制定者比較重要“,事實上既然我轉瞭,那麼就意味著我本身是認同這個觀點的,然後我一個老朋友評論瞭一句:”所有的規則是由市場定的,本質上是消費者在制定規則。“看上去他不認同規則制定者很重要,實際上他偏離瞭辯論的焦點,無論是不是市場在主導規則,制定規則的那個人一定是提供產品或者服務的機構內的規則制定者,那麼,這個制定規則的人很重要,我討論的焦點在於這個人,而不是誰在主導規則。辯論一旦偏離瞭焦點和核心,那就是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