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重臣左宗棠的遺產究竟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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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西征
左宗棠乃清末重臣,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封二等侯,死後送贈太傅,謚“文襄”。他任高官二十餘年,每年養廉金二三萬兩銀子,另外還有例規等灰色收入。按理,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不會少。據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其曾祖父死時,4個兒子每人隻分到5千兩銀子,合計2萬兩,隻相當於左宗棠一年的工資。真是匪夷所思。
左宗棠68歲時便立下遺囑“我廉餘不以肥傢,有餘輒隨手散去。”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1877年),6月,山西、河南大旱,陜西及甘肅慶陽亦饑,公倡捐養廉銀萬兩。同治元年1862年)他給兒子寫信:“付今年薪水銀二百兩歸……念傢中拮據,未嘗不思多寄,然時局方艱,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爾曹年少無能,正宜多歷艱辛,練成財器,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不在多錢也。”他不僅教導子弟儉樸度日,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當瞭督撫以後,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缊袍”。他把多餘的錢隨手散去,除救濟災民和貧苦族人外,做瞭許多公益事業,如修城墻,辦書局、書院,資助西征軍糧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