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康熙為什麼後世認為歷史的明君?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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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統一臺灣之後,沒有像漢武帝打匈奴、唐太宗戰突厥那樣,戰勝即走,得而復失。康熙帝對鄭克塽等以往之罪,盡行赦免,並從優敘錄,加恩安插,封鄭克塽為公、馮錫范為伯、劉國軒為天津總兵官,俱隸上三旗。他采取若幹重大措施,特別是加以制度化。第一,設府置縣。臺灣統一之後,如何進行管理,棄留兩議,廷爭未決。康熙帝也在征求一些大臣的意見:康熙帝問:“然則棄之乎?”李光地答:“應棄!”康熙帝問:“如何棄法?”李光地答:“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賀蘭荷蘭)所有,亦聽之。”李光地《榕村續語錄》卷一一)李光地等人為“得其地不足以耕,得其人不足以臣”,而主張“遷其人,棄其地”,就是將島上兵民遷到內地,而將島上土地給荷蘭人。靖海將軍施瑯認為不可棄地、不能遷民。他認為:“慮事計其久遠,防患在圖於未然。”《清史列傳》卷九《施瑯》)他上《恭陳臺灣棄留疏》說:臺灣地方,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裡,山川峻峭,港道紆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離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餘遙……棄留之際,利害攸關。臣思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施瑯《靖海紀事》下卷)經過在福建官員會議、朝廷會議討論,康熙帝從施瑯議,命在臺灣設一府三縣——臺灣府,臺灣今臺南)、鳳山今高雄)、諸羅今謝遂《職貢圖》之“諸羅縣內山阿裡等社歸化生番”嘉義)縣。臺灣府隸屬福建省。爾後,光緒十一年1885年)九月,清朝“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正式建立臺灣行省,劉銘傳為第一任臺灣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