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寶楨:清白為官 實心任事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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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渝
做一任“清白官”,“自顧清潔身”固然重要,但“我之做官,志在君民,他無所問”,“寧可被參而罷黜”,也矢志不渝。
丁寶楨(1820~1886),字稚瓚,號十五弗齋,貴州省平遠州(今織金縣)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舉人,咸豐三年(1853)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土。咸豐十年(1860)至光緒二年(1876),歷任湖南嶽州知州、長沙知府、山東按察使、佈政使、巡撫和四川總督。丁寶楨在任職期間,誅殺恃寵驕橫的太監安德海,建立山東機器局,修河、防洪、堵決口,善於體察民情,民間譽為“丁青天”。在川十年,嚴厲打擊貪官墨吏,澄肅官方,樹立清風,建立四川機器制造局,裁夫馬以恤民,革陋規以恤吏。整修都江堰,還民田數十萬畝。政績斐然,以秉性忠誠、清勤練達、辦事認真、成效卓著、實心任事、勞怨不辭而著稱於朝野。卒謚文誠。
再,恒訓具奏鹽務辦理官運,病商病民,無裨於國等語。臣詳閱所言,如所指營勇口糧,委員薪水,一切局用及護本引底,平餘各款。此皆臣開辦時議章奏咨核覆,並經上年詳晰具陳有案,無可再辯。且鹽務辦法各章程要皆出示刻本,發交商民,人人共知共行,其有病無病,商民自能言之
做一任“清白官”,“自顧清潔身”固然重要,但“我之做官,志在君民,他無所問”,“寧可被參而罷黜”,也矢志不渝。
丁寶楨(1820~1886),字稚瓚,號十五弗齋,貴州省平遠州(今織金縣)人。道光二十三年(1843)舉人,咸豐三年(1853)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土。咸豐十年(1860)至光緒二年(1876),歷任湖南嶽州知州、長沙知府、山東按察使、佈政使、巡撫和四川總督。丁寶楨在任職期間,誅殺恃寵驕橫的太監安德海,建立山東機器局,修河、防洪、堵決口,善於體察民情,民間譽為“丁青天”。在川十年,嚴厲打擊貪官墨吏,澄肅官方,樹立清風,建立四川機器制造局,裁夫馬以恤民,革陋規以恤吏。整修都江堰,還民田數十萬畝。政績斐然,以秉性忠誠、清勤練達、辦事認真、成效卓著、實心任事、勞怨不辭而著稱於朝野。卒謚文誠。
再,恒訓具奏鹽務辦理官運,病商病民,無裨於國等語。臣詳閱所言,如所指營勇口糧,委員薪水,一切局用及護本引底,平餘各款。此皆臣開辦時議章奏咨核覆,並經上年詳晰具陳有案,無可再辯。且鹽務辦法各章程要皆出示刻本,發交商民,人人共知共行,其有病無病,商民自能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