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李世民三次桃花運是如何瞭斷的?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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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唐太宗跟若幹大臣談論治國為政之道的唐人吳兢編撰的《貞觀政要》一書中,也記載瞭唐太宗李世民的三次桃花運:第一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元年(六二七)。幽州都督右領軍、廬江王瑗因為謀反被誅殺後,其寵姬籍沒入宮,成為唐太宗的美人(嬪妃的一個級別)。大概是因為人長得漂亮,得以在李世民身邊服侍。
第二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二年。曾任隋朝通事舍人的鄭仁基有個十六七歲的女兒,“容色絕姝,當時莫及”。唐太宗李世民的賢內助皇後長孫氏得知消息後,想方設法找到瞭她,請求李世民將其納為嬪妃。李世民也同意瞭,頒詔聘為充華(嬪妃的一個級別)。
第三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十九年(六四五)。唐太宗親率大軍攻打高麗,高麗王高藏和莫離支蓋蘇文(大臣,名金)派遣使者,要獻給唐太宗李世民兩個高麗美女。
但凡翻閱過一點中國歷史書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桃花運,對於皇帝而言,簡直是傢常便飯,盡可以隨意享用。即使有大臣反對,也完全可以拿“業已為之”“業已許之”為借口,不予采納。更何況,像第二次桃花運,有那麼多大臣(其中包括跟魏征齊名的諍臣王珪)都主張可以娶為妃嬪。但是,據《貞觀政要》記載,這三次桃花運,都叫李世民親手給瞭斷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