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書法傢唐顏真卿為什麼毒打那個要離婚的婦人?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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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書法傢唐顏真卿為什麼毒打那個要離婚的婦人?
婉如清揚
在我們的印象裡,唐代應該是一個社會風氣比較開放,婚戀也比較自由的時代,至少從《唐律》看,對於民眾的婚姻,並沒有太多的限制,雖有七出之條,但也同樣有保護弱勢婦女的三不去。換句話,婦女離婚、再嫁並不是什麼不可以的事情,甚至有時候還有很多人願意娶二鍋頭,比如宰相宋璟的兒子就娶瞭個寡婦,嚴挺之的老婆改嫁刺史王琰,後來王琰犯事,嚴挺之還挺MAN地出手救瞭前妻。雖有從一而終的貞節烈女,畢竟不多,民間的這種觀念遠不如後世強烈。隻是浩浩蕩蕩的離婚大軍中,有個可憐的女人就因為要求離婚被政府高官打得顏面無存。
女人的名字已經不知道瞭,丈夫楊志堅。她不姓楊,也肯定是良傢女子唐律:良賤不通婚),楊志堅是個讀書人。她應該是早年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進楊傢。在楊傢多年,卻始終沒有過上幸福的生活。為追求溫飽,她向自己的丈夫提出離婚。
什麼時候提的呢?是在楊志堅頭發都白瞭,而一事無成的時候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