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華人被清政府拋棄,李鴻章挺身而出,救民於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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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年,秘魯人來到廣東,用種種誘惑人的條件招聘勞工去秘魯幹活,為瞭表示真誠,他們還帶來瞭契約要勞工簽字,隻不過契約上全是西班牙文,一些中國人在清國的黑暗統治下實在混不下去瞭,便在契約上按瞭手印,而絕大多數人都不願離開故土,卑鄙的秘魯人就采取瞭綁架手段,綁架瞭不少中國人做勞工。
據統計從1849年到1874年共有10萬中國勞工被賣到秘魯,而他們的生活隻能用暗無天日來形容。
中國勞工在秘魯上岸後,會被人販子按事先約定集體賣給某個資本傢或種植園主,剩下的則被零售。離開碼頭後這些勞工被帶往鐵路、礦山、鳥糞場、種植園,開始進行地獄般的勞動,而且從此時起他們便被剝奪瞭中國名字,被代之以編號和西班牙名字。
這些勞工不光工作量大、受虐待,華工們的夥食也很差,據日後回國的金阿桌說:“若喂之以豬,豬亦不能食。”每天還不準多喝水,如果在飲水處多喝一點水,就會遭到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