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歷史上的豪門——李鴻章傢族,為何在後來逐漸沉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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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二章)呂海峰
話說,盡管李鴻章的這2個弟弟,不喜歡在官場上混,而是因為在商場上縱馬馳騁,才獲得瞭萬貫傢財。但是,要知道,李鴻章總共兄妹八人,其中,自然也有喜歡當官的,比如,他的大哥李翰章就曾經做到兩廣總督,並成為瞭李鴻章及其淮系集團的堅定後援。
因而,當1874年,由於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列強帝國簽訂瞭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比如:《中英煙臺條約》、《中法新約》、《馬關條約》、《辛醜條約》……,背負上瞭“賣國賊”的罵名之後,為全中國所痛恨。但最終因為淮系集團的強大勢力,以及其大哥的鼎力支持,李鴻章依然穩坐釣魚臺,擔任軍機大臣,進而繼續維持著李傢在大清帝國的赫然地位。
但是,老呂在這裡說個實際話,李鴻章的人格與生活作風確實相當不錯,甚至,可以說是個模范官員,因為就在那個一夫多妻的封建社會中,他竟然一生隻有2個媳婦。而且,還是在1861年之後,由於其原配夫人周氏的去世。他才又續娶瞭安徽太湖著名書香之傢的千金小姐趙小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