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李鴻章為何在簽訂《辛醜條約》前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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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是晚清四大名臣之一。他曾被慈禧太後誇為“再造玄黃之人”。當他逝世後,慈禧太後當場落淚,說:“大局未定,倘有不測,再也沒有人分擔瞭。”
李鴻章在國外所獲贊譽更高。德國海軍大臣柯納德曾稱他為“東方俾斯麥”。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視其為“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然而頗具諷刺的是,西方列強常常點名李鴻章代表清朝政府去簽訂不平等條約。
1894年,中國在甲午戰爭中一敗塗地,隻好求和。當時,清廷張蔭桓、邵友濂到日本講和。日本“以其人微言輕也,拒不納。”清廷無法可施,隻得改派李鴻章前往日本談判。
今天勇哥就跟大傢講講他最後一次簽訂不平等條約的事情。
1900年5月,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聯軍很快攻占天津,進入北京。慈禧太後、光緒皇帝匆忙西逃。就在逃亡途中,慈禧太後先是以光緒皇帝的名義發佈“罪已詔”,表示“既有悔禍之機,宜頒自責之詔”。隨後命令兩廣總督李鴻章、慶親王奕勖為全權大臣,與八國聯軍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