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帝劉秀稱帝後是怎樣解放奴隸發展生產的
文章分類: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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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王莽改制就是因為土地問題(高度集中,兼並問題嚴重)和奴婢問題(奴隸化嚴重),這些西漢末年困擾統治者的問題,同樣危及東漢政權的穩固。劉秀為此采取瞭一些措施,主要的就是解放奴婢、精兵簡政和解決土地問題。
要解決農業問題,勞動力是核心因素。解決奴婢問題,理所當然是重之又重。西漢中後期,由於地主、官吏無限制地兼並土地,使大量農民喪失瞭自己的土地,他們本人也被賣給官僚、貴族、商人傢為奴。奴婢在主人傢過著非人的生活,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受到主人的毒打,甚至被當成牛馬在市場上公開出售。奴婢問題,影響國傢的安危和發展,漢哀帝和王莽新政都想解決,但都沒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光武帝即位後,把解放奴婢作為一項大事來抓。
從公元26年到公元38年光武帝先後多次下詔令解放奴婢,並且嚴禁虐殺奴婢。公元26年5月的詔令宣佈:民有出賣妻子,其妻子想歸父母者,從其便,如主人刁難,按律令論處。建武六年詔令:王莽時吏民被當成奴婢而不符合西漢法律的,一律免為平民。公元31年的詔令:吏民因饑餓戰亂淪為奴婢、妻妾的,留去自便,強制不讓走的,以賣人罪處置。建武十年詔令:取消奴婢因射傷人處死的法律。公元35年2月詔令:天地之間人為貴,殺奴婢者罪在不赦。同年6月詔令:炙灼處罰奴婢的,按律治罪,被傷害者免為平民。公元36年詔令:隴、蜀的人民被劫為奴的,如要離去,一律免為平民。公元38年詔令:益、涼二州奴婢八年來向官府上訟者,一律免為平民,也不必償還賣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