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的全部傢產知多少?
文章分類: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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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蜀書 諸葛亮傳》中有這樣一段文字:“亮自表後主曰:‘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餘饒。至於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於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餘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及卒,如其所言。
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諸葛亮統兵十萬,開始瞭第五次北伐。臨行前,他向蜀漢後主劉禪遞上瞭一道奏表,以上文字就是奏表中的一部分,翻譯成白話文如下:諸葛亮自己向後主表明說:“成都有桑樹八百株,有不是很肥沃的田15頃,兒子兄弟的穿衣吃飯,他們都會有盈餘。而我在外當官,沒有其他的花費,全靠公傢的俸祿過活,沒有做其他的兼職營生來增加自己的收入。如果我死的時候,不會出現那種有多餘的綢佈,多餘的錢財這樣的狀況來辜負陛下。 ”到瞭他死的時候,果真像他所說的那樣。
無論是諸葛亮的《出師表》還是他的《後出師表》,以及此奏表“亮自表後主”,都無一例外地表明其君為臣綱的思想,而這一思想的形成正是基於西漢確立的三綱五常基本核心價值觀,可以認為,諸葛亮以這種奏表的形式,來向先主和後主,表其衷心、盡忠職守,不存私心、清廉、兩袖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