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時間能夠證明愛情,也能夠把愛推翻(值得看看,收藏)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你也會想看的:民國往事:郭沫若曾罵魯迅是封建餘孽,魯迅回敬他是流氓痞棍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現代詩人、散文傢。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學英國時改名志摩。曾經用過的筆名:南湖、詩哲、海谷、谷、大兵、雲中鶴、仙鶴、刪我、心手、黃狗、諤諤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詩人,新月詩社成員。
1915年,與張幼儀結婚,後於1922年3月在柏林離婚。與林徽因的感情沒有結果,而後遇到瞭陸小曼。七夕節是中國的情人節,就在牛郎織女相會的那天,1926年在北京北海公園進行瞭一場人們議論瞭很久的婚事。與陸小曼結婚,胡適做介紹人,梁啟超為證婚人。
時間是愛情的最好見證,也是愛情的最後見證。誰愛上瞭誰,誰最後還愛著誰,時間會告訴你;誰不愛誰,誰可以真正放下愛情,時間會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