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皇帝給和珅定瞭二十條大罪,為什麼前十條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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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四年正月初一,皇宮裡喜氣洋洋過大年,大臣、皇族、命婦,穿戴一新,進宮給太上皇和皇上等人拜年。太上皇乾隆本來身體不好,拜年的人又太多,這個磕瞭頭那個磕,老頭子支撐不住,腦袋一歪,昏瞭過去。
大年初二,乾隆昏迷瞭一天。
大年初三,乾隆駕崩。
初四,嘉慶帝將和珅軟禁起來。這是新皇帝釋放出信號,他要對和珅動手瞭。
初五,對皇帝意圖心領神會的大臣開始彈劾和珅,揭露他種種罪狀。
初八,嘉慶帝宣佈革除和珅職務,交由刑部收監,並抄瞭和珅的傢
十一日,嘉慶公佈和珅二十大罪狀:
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尚未宣佈諭旨,而和珅於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泄機密,居然以擁戴為功。其大罪一。
上年正月,皇考在圓明園召見和珅,伊竟騎馬直進左門,過正大光明殿,至壽山口,無父無君,莫此為甚。其大罪二。
又因腿疾,乘坐椅轎,抬入大內,肩輿直入神武門,眾目共睹,毫無忌憚。其大罪三。
並將出宮女子,娶為次妻,罔顧廉恥。其大罪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