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雉從其做主的兩個悖逆人倫事件中獲得瞭什麼?
文章分類: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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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名不正,則言不順”,在長幼尊卑特別講究的古代,是很在乎輩份的。
但是,人世間沖破輩分限制時往往與情和利有關,而當一個人利令智昏時,在其心目中即沒有長幼尊卑、更不在乎輩分約束,以至於能做出大逆不道、傷風敗俗的事情!
漢高祖劉邦的正配夫人呂雉是一位頗具個性、頗有爭議的女人。
呂雉與劉邦生育一兒一女,劉邦稱帝後,呂雉被立為皇後,子劉盈封為太子,女兒封魯元公主,嫁趙王張敖為妻,生女張嫣。
劉邦駕崩後,呂雉曾主持辦理過兩件有違倫常的事情:舅舅娶瞭親外甥女、兄長認同父異母的妹妹為母親!
一、舅舅娶瞭親外甥女
劉邦死後,十六歲的劉盈繼承皇位,做瞭大漢的第二位皇帝,即孝惠帝。因為歲數小,劉盈在做太子時,沒有娶太子妃。
劉盈繼承皇位後,呂雉做主,把魯元公主的女兒、十歲的張嫣,嫁給兒子惠帝當皇後。
呂雉如此做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不希望皇後之位落入外人之手!
但是,如此的安排卻沒有顧忌劉盈的感受,史載劉盈孱弱仁慈,面對自己的親外甥女,當然不會有夫妻之情可言!劉盈在位七年,最後抑鬱而死,可伶的張嫣十幾歲就做瞭寡婦,據說張嫣仍是處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