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劻賣官鬻爵連外國人都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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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王爵的最高待遇是“世襲罔替”,意思是子孫世世代代繼承王爵,並不降等。如果王爺犯瞭法,也隻是判罰他本人,不削爵位,由旁支承襲。這種待遇被人們形象地稱為“鐵帽子王”。這就是“鐵帽子王”稱謂的來歷。清代的爵位分為蒙古爵位和宗室爵位。清代朝廷優待蒙古貴族,爵位不實行降襲制度,所有的王爺都是“鐵帽子王”。一般說的“鐵帽子王”指的是宗室爵位。
清朝歷史上,“鐵帽子王”一共有十二位。分別是:禮親王代善、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承澤親王碩塞、克勤郡王嶽托、順承郡王勒克德渾、怡親王允祥、恭親王奕䜣、醇親王奕譞、慶親王奕劻。
一、大清朝1906年“性賄賂”案件
1906年,候補道員段芝貴為求“進步”,將天津歌妓楊翠喜贖身後送給慶親王奕劻的兒子載振。還給奕劻奉上十萬兩禮金。不久,段芝貴就連升三級被提拔為黑龍江巡撫。禦史趙啟霖得知此事後,上奏彈劾奕劻。慈禧派醇親王載灃、大學士孫傢鼐組成“專案組”“徹查”此事。奕劻事先得到密報,連忙將歌妓楊翠喜秘密退回天津,並指示袁世凱處理此事。袁世凱通過表弟張鎮芳把楊翠喜贈送給大鹽商王益孫,為遮人耳目,王益孫簽訂瞭一張納楊翠喜為妾的文書,寫明日期為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