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巖發傢與王有齡報恩無關,靠的是操縱銀價盤剝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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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紅頂商人胡雪巖》中的王有齡,呂良偉飾。
第一桶金賺到瞭,就該考慮發展的問題。
《胡雪巖全傳》小說中給胡雪巖的設定是“善有善報”。窮書生王有齡拿著胡雪巖的銀子捐官,得奇遇受任湖州知府,對胡雪巖投桃報李,允給他代理湖州公庫。胡雪巖之後就在湖州辦絲行,靠著王有齡這棵大樹,用湖州公庫裡的現銀扶助農民養蠶,再采購湖絲運往杭州、上海發賣,變現後解繳浙江藩庫。
整個過程不需付任何利息,也不損公肥私,活用公款還搞瞭農村建設,公私兩便。
看起來很美,卻有個問題,此事做在何時?
一般說法,王有齡咸豐元年1851年)服父喪期滿,奉旨署理湖州知府,所謂署理,就是代理、代行職責,問題是,根據《清國史館傳》記錄,此時湖州另有一位大有為的知府,名曰晏端書,他任湖州知府的履歷是從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到咸豐三年185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