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寫字七樂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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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梁啟超
凡人必定要有娛樂。在正當的工作及研究學問以外,換一換空氣找點娛樂品,精神才提得起來。假使全是義務工作,生活一定幹燥、厭煩、無味。有一兩樣或者兩三樣娛樂品調劑一下,生活就有趣味多瞭。
娛樂的工具很多,譬如喝酒、打牌、下棋、唱歌、聽戲、彈琴、繪畫、吟詩,都是娛樂,各有各的好處。但是要在各種娛樂之中,選擇一種最優美最便利的娛樂工具,我的意見——亦許是偏見,以為要算寫字。寫字有好幾種優美便利處。
1.可以獨樂
一人不飲酒,二人不打牌。唱歌聽戲,要聚合多人,才有意思。就是下棋最少也要兩個人,單有一個人,那是樂不成的。唯有寫字,不管人多人少,同樂亦可,獨樂亦可,最為便利,不必一定要有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