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一代忠臣怎變成引狼入室的漢奸?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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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禎時代擔任政府高級官員,尤其是那種獨當一面的高級官員,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崇禎朝非正常死亡的高級官員,遠遠多於中國歷史上的其他時代,如熊廷弼、王化貞、楊鎬,他們要麼死於當權者制造的冤獄,要麼死於崇禎的一紙詔書,要麼死於事敗後的畏罪自殺。但是,與一代名將袁崇煥之死—凌遲而死相比,他們的死已經算得上非常體面、非常人性化瞭。
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北京城一派肅殺,凌遲袁崇煥的消息早就不脛而走。多次遭受後金軍隊騷擾的北京吏民無不歡呼雀躍,在他們看來,袁崇煥這個引狼入室的漢奸終於要遭到應有的懲罰瞭——袁崇煥是以勾結後金、陰謀叛逆的罪名被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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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北略》中記載瞭袁崇煥受凌遲的細節:袁崇煥被凌遲到“皮肉已盡”時,還沒有斷氣,“心肺之間叫聲不絕”,“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
袁崇煥是廣東東莞人,另一說廣西藤縣,可能因為生得黑瘦矮小,崇禎曾親切地稱他“袁蠻子”。像明朝的大多數官員一樣,袁崇煥也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的,他是萬歷四十七年進士,同年被授福建邵武知縣。萬歷四十六年,努爾哈赤發表七大恨宣佈與明朝誓不兩立,它像一座城市的地標,乃晚明的標志性事件:對袁崇煥來講,意味著這位固執自負的南方人,即便身處遠離遼東數千公裡外的福建做地方官,卻依然在處理錢糧與訴訟之餘對遼東邊事無限關註。《明史》稱袁崇煥“為人慷慨富膽略,好談兵……以邊才自許”。後由於禦史侯恂的舉薦,知縣袁崇煥被破格提拔為兵部職方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