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改制考:溥儀為什麼自己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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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本來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期才開始流行的新名詞,但我發現,在歷史悠久的中國,簡直不存在並非“古已有之”的事。比如康有為就寫過一篇《孔子改制考》,而曾經被康有為寄予厚望的末代皇帝溥儀,就更是在紫禁城親自操練瞭一次“改制”,而且取得瞭基本成功。
當代的“改制”,理由是企業的產權不清晰,容易造成資產流失,因此通過改制把產權“界定”給私人,然後資產流失的問題就解決瞭,但溥儀的改制似乎是對“產權清晰就可以防止資產流失”邏輯的一種否定。
本來在中國,皇帝的產權從來都是清晰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的財貨、金帛、女人都歸皇帝所有,產權清晰的很。但到溥儀改制時,已經擺不起這麼大的譜瞭——他已經退位瞭,他改制的對象,隻不過是民國政府按照“優待清室條例”,界定給他的“私產”,主要是指皇宮裡財寶。
但這筆私產也相當可觀。按照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一書的回憶,“清宮中的財寶早已在世界上聞名。隻說古玩字畫,那數量和價值就是極其可觀的。明清兩代幾百年帝王搜刮來的寶物,除瞭兩次被洋兵弄走的以外,大部分還全存在宮裡。”